December 28, 2007

用別人的圖檔產生自己的收益,這樣不會有問題嗎?

funP 看見 PC Headline 上有一篇《為著名品牌商標注入 WEB 2.0 元素》,旁邊可口可樂 logo 的縮圖實在很棒,點進文章發現還有更多很漂亮的 web 2.0 logo,正當心裡在讚嘆設計者的功力、滑鼠正準備點擊小圖看大圖時,卻看到二個地方怪怪的,一個是 PC Headline 在文章裡的敘述,另一個是儲存圖檔的網站。




PC Headline 在該篇文章裡寫道:
有設計師運用了這些風格元素,為著名品牌商標來個重新包裝,看看這些品牌商標在加入 WEB 2.0 風格元素後,是否會更有「現代感」呢?
所以我「猜」這些圖檔並非 PC Headline 作者(群)所作。

為了檢驗我的想法,只好勞駕 Google 大神幫個忙,而大神不愧是大神,馬上幫我找到幾個有同樣圖檔的網站(或部落格),而且文章發表的時間都早於 PC Headline 的 2007/12/27:
  1. www.online.com.es
    Rediseñando logotipos famosos a lo Web 2.0》發表於 2006/07/26


  2. www.emob.fr
    Mieux en web 2.0?》發表於 2006/07/28


  3. Marston Online
    Logo’s with a healthy dose of Web 2.0》發表於 2007/01/21


  4. Fallon Planning
    Web 2.0: Reimagining Our Brands (in a Web 2.0 Context)》發表於 2007/05/01


  5. Fun With Fixation
    Web 2.0 logo parodies》發表於 2007/10/07


PC Headline 將這些圖檔存在 shareapic(舉例來說,花旗銀行 logo 的網址是 http://www.shareapic.net/content.php?id=4989351&owner=pcheadline),根據 PC Headline 上的介紹文《分享圖片還可賺取入息》:
更能令用戶感到欣慰的是 Shareapic 不單止提供免費的相片寄存服務,當分享照片有人觀看時,還可以從中獲取利潤。平均每 1000 次的展視便可帶來 0.2 美元收益。當收益累積到 20 美元時便可以收取款項了。
若單看前面一件事,在部落格貼上別人的圖檔做「非商業用途」,而沒有給來源網站 credit(例如附上連結),雖然不妥但應不是什麼很嚴重的事(一般來說,補上連結、註明出處即可獲得原諒),但若二件事一起看,「如果」這些圖片並非 PC Headline 所作,但 PC Headline 試圖利用別人的圖片來產生自己的收益,難道不會有問題嗎?

只是,我也沒有找到這些 logo 圖檔的原始出處或設計者,因此以上都僅僅是我的猜測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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