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cember 5, 2022

善良的歧視主義者

善良的歧視主義者》(선량한 차별주의자)

台灣東販,2020 年 11 月 5 日上市

推薦指數:★★★★★(5/5)

善良的歧視主義者


整體來說,是一本初識「歧視」的好入門書。

作者金知慧是江陵原州大學多文化系教授,研究關於少數群體、人權、歧視等主題。內容深入淺出,作者適時地引用研究結果,加上大量的實例,讓全書算是滿平易近人的。

雖然都是國外的案例(有些是美國的,有些是韓國的),但作者都有提供簡短的背景介紹,大部分也都是日常生活會發生的事情,理解起來並不困難,甚至可以聯想到台灣的某些事件對照,例如反同,例如臥軌工人。

譯文流暢,曾經聽說韓文有時比較模糊、不好翻譯,若真是如此,譯文還要再加幾分。雖然偶爾還是有出現乍看之下要想一想的句子,但整體來說相當不錯。(僅就流暢程度而言,可惜正確性我無法確認)

全書分為三章,第一章是「善良的歧視主義者之誕生」,第二章是「如何消除歧視?」第三章是「我們回應歧視的態度」。

我自己則是以粗分為兩大部分來理解。一開始談歧視是怎麼產生的,歧視的系統性因素,以及,作者認為大部分的人其實是在無意間做出歧視的行為(或說出歧視的話語),這些「善良的歧視主義者」又是如何解釋自己的行為,而這些歧視的理由又有什麼問題。例如以幽默為名,醜化某些群體。

接著,是我們能如何回應歧視,如何減少歧視。

以下是一些摘文,對「歧視」議題有興趣的朋友,或許可以考慮這本書。

關於「特權」

  • 所謂「特權」(privilege)指的是被賦予的社會條件有利於自身,而得以享用一切優惠待遇。

    一般來說「享受特權」大多不是透過有意識地努力獲得,而是本身已經擁有的條件,所以在多數情況中並不會被察覺。換言之,由於特權是「擁有者的餘裕」,所以擁有者根本是處在連自己「擁有的事實」都意識不到的自然、舒適狀態。


  • 可以結婚的人,從不認為這是種特權——直到不可以結婚的同性夫妻出現


  • 不少人開始一一列出其他不同種類的特權,如:男性特權、階級特權、文化特權、國籍特權、異性戀特權、非身心障礙人士特權、語言特權等各種特權。舉例來說,在男性特權的清單中,便包含了以下內容。

    ◆我不需要害怕夜晚獨自走在公共場所。
    ◆當我表示自己開車不小心失誤時,不會被歸咎於性別。


  • 意識(察覺到)特權的明確契機,正是體驗該特權開始動搖的時候。當置身不再是主流的情況,因不同於以往而感到不適時,才會發現自己一直以來享受的特權。...然而,像是性別這種很難易位體驗的條件,便有可能終其一生都無法察覺自己的特權。


關於「歧視的交織性」

  • 劃分「我們」和「他們」的界線便不只是國籍,而是性別、身心障礙、年齡、宗教、家庭狀況、學歷、地域、性取向、性別認同等,根據無數分類標準與範疇,存在層次的不同。如同人可以被劃分成數種層面與範疇,群體也能生成近乎無限的可能。單一個人當然也可以同時分屬不同層次的群體。

    因此,按照不同的情況,一個人可以同時屬於受歧視的群體與享受特權的群體。有時,更可能因為同屬各種受歧視的群體,而必須一次承受多重的歧視。


  • Kimberlé Crenshaw於是提出了關於「交織性」(intersectionality)的問題。


  • 當以單一層面看待歧視時,便會出現扭曲現象。對一般人而言,藉由單一層面接觸歧視的方式,代表的是只要解決另一層面擁有特權的這一個問題即可。...隨著在黑人群體裡被邊緣化,又在女性群體裡被邊緣化,那麼最終只是在掩蓋對黑人女性的歧視。


  • Crenshaw指出,只要人不願考量多層面的存在,便免不了產生諸如此類的錯誤。在她的論文...中,使用發生於交叉路的交通意外比喻交織性。假設在種族歧視與性別歧視的交叉路上發生車禍,是否有辦法輕易釐清原因?既可以在兩種歧視中擇一進行說明,也可以重疊兩種歧視,或是結合兩種歧視創造出獨有的第三種型態。

    唯有懂得思考這層多重性,才得以發現自己可能在被歧視的同時也做出歧視言行。即使因為女性的身分而被歧視,但不等於是在所有層面的弱者;即使因為社會經濟層面的不平等導致生活陷入困境,但不等於永遠都處在弱者的位置。任何人都會因各種理由經歷多重的歧視,於是當置身被歧視的群體裡,自然也會受到更多歧視。歧視看似是在比較兩個群體的二分法,卻必須透過多重切入點,立體地看待這個二分法,才有辦法再多理解歧視的全貌一些。


關於「系統性歧視」

  • 依性別「選擇」不同的主修學系與職涯前途,是否真的無關社會的歧視?身為女性,光是要選擇什麼樣的主修學系才有利於自己就業、什麼樣的工作才適合在婚後繼續兼顧養育子女與職場等,便已是基於勞動市場與社會全方面歧視的前提。不只是女性,身心障礙人士、性少數群體、新住民等,早就意識自己帶有不利條件的人們,往往會主動配合著這些條件行動。


  • 「系統性歧視」讓歧視看起來不像歧視。當歧視已經蔓延整個社會且長久持續,而使一切情況變得可預測時,就算沒有基於某人的刻意,也會因為「各司其職」的觀念而產生歧視。除了因歧視得利的人外,因而損失的人同樣會為了維持秩序的井然,而讓自己成為不平等結構的一環。


  • 系統性歧視,不過是你我感覺無比自然的日常罷了。因此,很難意識得到。在奴隸制度的時代,大家將奴隸視為自然;在女性沒有投票權的時代,大家也將其視為理所當然。借Özlem Sensoy與Robin DiAngelo說過的話:「我們的視野因社會化而受限,比起更龐大、更交錯的模式,往往選擇集中在單一情況、例外、一次性的證據。」

    我們的想法,禁錮了視野。受壓迫的人無法看見由體制驅使的社會構造,並認為自己的不幸僅是暫時或偶然的問題。於是,寧願忍受「無可奈何」,而非挺身反抗歧視。當一個人身處於有利的地位時,感受壓迫的機會便更少,視野也更受限,甚至無法理解認為「受歧視」的他人,轉而批判是對方「敏感」、「太多抱怨」、「想享受特權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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