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那個下午,我和他大吵一架,是我最近三年來最生氣的一天。我收拾東西,在冷颼颼的街上晃了晃,最後在 Starbucks 落腳。翻開《孤獨六講》,正好要進入《暴力孤獨》的章節,帶著未消的怒氣,我努力以書中的敘述反思自己。或許,憤怒是閱讀《暴力孤獨》時最匹配的情緒。
讓暴力浮上檯面
蔣勳認為「儒家文化對暴力的探討太少(p.190),台灣對於暴力美學的探討也太少(p.187),在我們的文化中,尤其是知識份子,始終不敢赤裸裸地去談暴力的本質,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,這個部分變成我們最大的禁忌(p.152)……今天我們用道德將暴力劃分為不好的、不對的(p.153),而試圖將其掩飾(p.155)。」但暴力並不會因為被掩蓋而消失(p.163),「不論是性或暴力,在被壓抑時才是最危險的(p.157)。」
想多瞭解暴力一些,對暴力(美學)多點討論,我覺得有個前提,或者說是困難,那就是「知覺」,社會上有多少人能知覺到多少種的暴力?如果不能知覺到暴力的存在,就無法討論,如果只能知覺到一兩種暴力,就只能討論這一兩種暴力,對議題的探討就不可能深入。所以蔣勳說「暴力是很難檢查的(p.183)」,又說「暴力美學無所不在,可是我們不一定有那麼清醒的自覺(p.165)」。暴力之所以難以察覺,有部分是因為暴力會轉化(p.167),甚至會偽裝(p.183)。
暴力的本質與轉化
蔣勳認為暴力其實就像基因一樣,人類在演化的過程中,一直保留了這個本能反應,直到現在。「在部落時代……最暴力的人就會成為領袖,所以我們看到所有的原始民族,身上會戴著凶猛動物的獠牙,表示他征服了這隻動物,他是部族的英雄……(暴力)在部落時代卻隱含人類生存最早的價值,和高貴的情操,部落的領袖都是因為暴力而成為領袖……在血淋淋的畫面中,還有部族對成功者和領袖的崇拜與歡呼。(p.150)」在原始時代,人必須以力氣、體能來保護族群,「暴力跟生存之間有密切的關係,是極複雜的問題。(p.155)」
人類發展進入文明社會之後,我們用道德把暴力歸類成不好的,「一種在原始社會裡偉大的情操,變成一種被禁止的行為(p.153)」,要是暴力如本能並沒有消失,那麼暴力去了哪裡?以我的理解,蔣勳認為暴力在文明社會裡「轉化」了。我想先問個問題,再談暴力的轉化和偽裝。
順著蔣勳的論述去想,如果同一件事情(例如暴力),在以前符合道德,但現在被認為不道德,是為什麼?是因為社會文化的演變嗎?社會文化好像有點模糊,能不能更精確地說出是文化的哪一個面向呢?「符合道德與否」是怎樣決定的呢?
但如果再細想就會發現,暴力的概念太廣,為了拯救家人而與野獸搏鬥是暴力,黑幫火拼是暴力,將暴力視為「同一件事」似乎不恰當,暴力合不合乎道德或許是與「對象」有關的。這裡的對象是指「以暴力保護的對象」,如果是為了保護一部份人而使用暴力,譬如家人、國人或幫派兄弟,被認為不道德的機會可能比較大,但如果是為了保護全人類而使用暴力,似乎就合乎道德了。這個「對象」也和「暴力承受者」有關,如果遭受暴力的也是人,被認為不道德的機會就比較高,若是由非人類承受暴力,好像就比較少在道德層面議論。最粗淺的二個例子,譬如黑道火拼,是為了幫派份子而讓其他人承受暴力,直覺上會把它視為不道德;譬如電影裡外星人或異形入侵地球,為了保護人類的生存而消滅外星人,直覺上一點也不會不道德。
解讀蔣勳的敘述,暴力「轉化」的方式有二個,第一種轉化是融入一般生活的其他活動裡,例如高空彈跳、摔角、藝術美學,甚至遊戲裡面。體育活動裡有不少是與暴力有關的,跆拳道、空手道、鬥牛、賽車等等,「我們看高空彈跳、賽車、極限表演,都是藉助觀賞他者的冒險,發洩自己生命潛意識裡的暴力傾向(p.149)」,換句話說,就是你想做,你不敢或沒辦法,但他可以、他敢,所以你願意花錢去看。在藝術或美學方面,暴力出現在野獸派的畫作,出現在《十戒》(Decalogue)、《發條橘子》甚至像《鐵達尼號》、《金剛》這樣的電影裡,出現在《水滸傳》這樣的小說和書裡。小男孩的玩具槍也是暴力,甚至「電腦裡面的 game 有多少是跟暴力有關的?可是長大之後,家人又跟他說不可使用暴力,可是他的玩具和遊戲不就讓他學習暴力嗎?這裡面的矛盾到底該如何解答?對孩子而言,遊戲比正規教育影響力更大,為什麼我們又要暴力成為禁忌,卻又要在遊戲裡面去完成?」(p.172)
暴力第二種轉化方式是披上「合法」的外衣,上一段的暴力也都合法,這裡則是指政府或國家才能使用的暴力。合法的暴力有時甚至比非法的暴力更殘酷,凌遲、魚鱗碎剮(p.164)、人彘、騎木驢(p.189)都是不忍足睹的刑罰;任何理由的戰爭也都是暴力,就算透過聯合國安理會決議也是一樣,軍隊不就是為了執行暴力而準備的嗎?「所有合法的暴力都假借著懲罰出現,就像美國說要懲罰伊拉克,其實行使的就是暴力,所以當你想要懲罰別人時,你一定要想到,你是不是在滿足自己的暴力慾望?」(p.189)
暴力也會偽裝成另一種情感,「我們經常用不同的暴力形式待人,打罵是最容易發現的暴力,但有時候我們對人的嘲諷是暴力、對人的冷漠是暴力,有時候……母親對孩子的愛也是暴力……」(p.189)。這裡就讓我回想起《卷一》裡提過,「在我們的文化中,以愛、關心或是孝之名,其所做的決定都是對的,不允許相對的討論、懷疑。」(p.42)
強勢本身就會構成暴力
暴力因會轉化、偽裝而難察覺,如果自己又身處在強勢的文化或族群裡,要產生自覺就更加困難了。美國白人先歧視印地安人,再設立保護區,讓印地安人像是住在動物園裡(p.171),不也是暴力?台灣把核廢料放在蘭嶼,是不是台灣本島 2300 多萬人對達悟族人的暴力(p.167)?統治階層憑空捏造「吳鳳」的故事,讓一般人對鄒族產生刻板印象,「經由教育、文化、媒體,不斷去壓抑另外一個人或族群,就是暴力」(p.169)。即使是透過所謂民主的程序,「少數服從多數」是不是也是一種暴力?
文明與野蠻並存
那麼,把暴力完全消除,好嗎?不好,多數人會遲疑,陷入思索,但直覺地認為不好。至少,當個體的生存遭到威脅時,武力保護自己是最直接的方式。更根本地說,暴力是不可能被完全消滅的。蔣勳認為「性善論本身有漏洞、有矛盾……若我們的文化裡只是一味地發揚孔孟之道,忘掉像荀子這一類提出不同思維的哲學家,我們在面對各種社會現象時,就會失去思考的平衡點。(p.161)很遺憾,荀子的性惡論沒有繼續發展,使得孟子的性善論就像小說裡的大學生,變得不切實際……性善論和性惡論單獨存在時都沒有意義,必須讓兩者互動,引導到思辯、思維,才能對人性有更深層、更高層次的探討。(p.191)」就像管理學對員工的人性有 X 理論和 Y 理論的假設,完全 X 或 Y 都是極端,現實裡(幾乎)找不到如此極端的人,多數人都是落在光譜當中的一點。
最後
要討論暴力,就要先能知覺到各種暴力的存在。民主也許是一種暴力,但透過民主,我們能避免更大規模、更血腥的暴力,彼得‧杜拉克在《經濟人的末日》提過,邱吉爾贊同以小規模的策略性戰爭來避免大規模的全面開戰,與當時歐洲主流「完全避開戰爭」的想法不同,或許意義上有某種程度的相似。「暴力的為難就在於,我們怎麼讓一個生命知道暴力沒有絕對的好或不好,他必須有自己暴力發展與認知的過程,讓他能控制內心裡潛在的暴力?」(p.155)
卷一 情慾孤獨 - 沒有與自己獨處的經驗,不會懂得和別人相處
卷二 語言孤獨 - 每個人都在說,卻沒有人在聽
卷三 革命孤獨 - 革命是一種青春儀式
卷五 思維孤獨 - 哲學的起點是懷疑
卷六 倫理孤獨 - 我們可以對抗恨,很難去對抗愛
對你和蔣勳的「對談」印象深刻,難得在漫漫冬夜能有這麼精采的細膩思考,感謝,過癮。
ReplyDelete如果說暴力和愛,都是人的本能,那也許還有另一種轉化暴力的方式,就如你提到「更有意識的看見行動對外界產生的結果」吧。這樣起碼待人處事也有個不同的準繩。就拿這次哥本哈根的氣候變遷會議為例,對地球的「暴力」到了我們不得不反省的時候.....
扯遠了,但的確也是暴力,然而我們也的確有能力轉化暴力為我所用。畢竟就像自然元素的地水火風,本身無善也無惡,所求平衡而已,這正是人的意識能做的,調和、和諧。和你分享,也感謝你的分享,受益頗多!
感謝您的溢美,這一系列的文章,終究是蔣勳說的多,我想的少。您的 feedback 也讓我獲益良多,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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