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76 年是簽署「獨立宣言」的一年,但實際上(美利堅)大陸軍卻在這一年裡連吃敗仗、頻頻撤退,情勢危急。
當大陸會議決定將總司令一職授予華盛頓時,華盛頓便知道自己可能無法勝任,但他也知道,自己是當時最適合的人選,這是躲不掉的。華盛頓著軍裝時相當威武,個性沉穩,情緒不形於色,這是將領在戰爭中一項重要的特質。
大陸軍幾乎都由民兵組成,紀律鬆散,缺乏訓練,更因薪水常常積欠,連熱忱都不太夠。在(Boston)多爾切斯特高地的勝利之後,大陸軍接連吃下大敗仗,士氣自然是低到谷底。許多軍官「沒有軍官的樣子」,但仍有幾個重要將領能擔負重任。
相較之下,英國部隊訓練有素,海軍強大,再加上黑森傭兵,兵力數倍多於、強於美利堅大陸軍。
從華盛頓身上我們能學到什麼呢?我想主要有三點(站在領導者的立場):
- 首先是知人善用,讓有能力的軍官完成不可能的任務,為部隊帶來希望。
- 在重要關頭身先士卒,鼓舞士氣。
- 遇到緊急狀況,或是情勢對自己非常不利時,仍要保持鎮定,一方面維持軍心,一方面思考如何應對。
華盛頓被尊為美國國父,我想是因他領導素質、武器、人數都居劣勢的大陸軍戰勝英國軍隊,而戰勝的原因,有一部分是因為他的領導與堅持。
整本書的翻譯非常流暢,讓我印象非常深刻。故事情節描述生動,亦引用、參考許多歷史資料,值得一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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